近期社群流傳「9月15日起中國把台灣人列為中國台灣省居民」、「持台胞證等於承認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省國民」等說法。事實查核平台 MyGoPen 查證後指出,這項新規並未直接提到台胞證,真正需要留意的重點在於出境限制條款本身。
新規談的是出境限制,不是證件性質
中國國務院於2026年7月31日發布第841號國務院令,公布新版《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》,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,全文共19條。引發討論的是第4條:中國公民在境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、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者,經相關程序核實後,可決定自回國之日起6個月至3年內不准出境;另外,中國公民若違反出口管制、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,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、技術安全,商務等主管部門可決定不准其出境。條文中並沒有針對台胞證的內容。
不過陸委會多次示警,風險來自中方對「中國公民」的選擇性解釋。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8月13日表示,中方認知裡台灣人持台胞證就被當成中國人,因此仍可能以違反技術進出口管理等理由限制台灣人;主委邱垂正也在8月17日的座談會指出,新規大幅擴權、法條定義空泛、行政裁量空間大,不排除被用來限制台灣民眾進出中國。
陸委會評估,在中國投資或工作的台商、台籍幹部,以及科技業、半導體業從業人員屬於較高風險族群,可能在不知情下誤觸出口管制相關規定;副主委沈有忠另提醒特殊產業、公務員與宗教人士赴中時要注意人身安全。結論是:台胞證的性質沒有因這項新規改變,但赴中前的風險評估確實該做得更謹慎。
資料來源:MyGoPe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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