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人民銀行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8月21日聯合發布公告〔2026〕第19號,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,首次以部門規範性文件的形式,系統劃出人民幣買賣的合法邊界。人行表示,新規重點在治理投機炒作與虛假宣傳,並不限制民眾合法收藏。
三類貨幣,規則各自不同
- 現行流通人民幣:一律不得買賣,包含囤積炒作同號、連號或特定版別等行為。
- 已公告停止流通的人民幣:可收藏、可到銀行網點兌換,也可上市交易。
- 普通紀念幣(紀念鈔、紀念硬幣):面向公眾兌換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買賣,兌換後始得交易;貴金屬紀念幣則可買賣。
公告另訂五條紅線:交易須誠信自願、不得囤積居奇或哄抬價格;不得誇大收益或暗示「保收益、無風險」;嚴禁藉買賣人民幣從事洗錢、非法集資;裝幀產品須標註裝幀單位名稱,不得違規使用人行相關資訊;紀念章、紀念券等非人民幣商品必須標明產品屬性,不得混淆為紀念幣。
後續兩部門將加強監測巡查、督促網路平台下架違規商品與廣告,並由人行分支機構會同地方市場監管部門,對線上平台與線下店鋪展開專項清理,依《廣告法》《人民幣管理條例》查處。人行提醒,收藏應認明正規通路,購買前可上人行網站確認品種,並留意市場波動風險。常在中國旅遊、經商或有收藏習慣的台灣朋友,9月起交易前務必先確認幣種類別。
資料來源:BigGo 財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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